香洋旅社
Author: 香洋旅社 2016-01-01 06:07:13 Views: 598
2011年12月31日台灣民政府忘年會台灣洋女婿何瑞元
洋女婿何瑞元到台20几年了,一直大力奔走爭取洋女婿權益。可以說是"中國通"的他最不解的是,中國人一向重視家庭觀念,為何一碰到洋女婿,就跟傳統文化悖離呢?何瑞元說:"我們既然娶了台灣女兒成為台灣半子,并選擇在台灣生養子女,就表示 ...
2009-1-11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向美國法理宣戰 ─2月5日 要解開台灣地位之謎 ◎ 林志昇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本土台灣人(the Formosans)林志昇(Roger C. S. Lin)與美國籍台灣人女婿何瑞元(Richard W. Hartzell),聯合對美國政府開了第一槍,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出版的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 ),刊登一篇《What are you Doing?》,責問美國在太平洋戰後,對台灣的處分錯誤連連,置台灣人權於不顧,要求美國政府補救。刊登主要內容為:
當日本投降時,美國軍事政府於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台灣開始成立。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條約第二b條台灣處於「懸空的割讓」狀況。依據最高法院 Downes v. Bidwell(1901)和 Neely v. Henkel(1901)判決,很明顯地;台灣是「USMG(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之下的未合併領土」,Taiwan is unincorporated territory under USMG。一九五二年的四月底(或許更早)美國國旗就應該飄揚在台灣境內。迄今,美國總統還沒有宣告過在台灣的USMG正式結束,也沒有任何其他經美國國會核准取代USMG的台灣「平民政府」之啟動。
在美國務院以「No comment」回答後,林何團隊正式向美國華盛頓聯邦法院提出訴訟,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oger C.S. Lin v. U.S.A.)Civil Action No.06-1825(RMC),審查後,正式成案。聯邦法院兩度駁回美國務院以「政治問題」、「國家免訴」與「無管轄權」理由後,官司已經進入林志昇律師團可以向被告(包含白宮、國務院、國防部、法務署等行政部門)調閱與本案之相關文件,這是一九五二年以來所有台灣人的夢想。
二○○七年三月十八日,聯邦地方法院承認:「台灣人沒有國籍」,林何再度上訴至可以管轄「條約解釋」的高等法院,以案號「No 08-5078」成案,針對台灣國際地位要求說明清楚。雙方經過來回兩次文字說明後,法院裁定二○○九年二月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法庭舉行言詞辯論,預料將會有讓台灣人意外的證詞,我們也有絕對的信心,將替台灣人要回失落六十四年來的台灣尊嚴和驕傲,天佑台灣!
(作者為「控美政府代表案」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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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瑞元(英文名:Richard W. Hartzell,1951年7月11日-),德裔美國人;現居台北,為美屬台灣群島方案理論發起人;現職為台灣平民政府籌備會首席顧問。1975年到台灣學習中文,19 89年與留學日本專業旅館經營的陳燕銀小姐結婚成為台灣女婿。到台灣初期以教授英語為主,並出版許多英語、美語教材;並曾在《青年戰士報》刊登「外籍人士心目中的蔣總統」 一文。1994年何瑞元號召成立了「台灣外籍配偶人權促進會」並擔任會長一職,由於何瑞元身為外籍新郎,在為台灣日益遽增的外籍配偶捍衛權益與爭取中華民國國籍與永久居留 權的事務上擁有一定的專業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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