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引警察所

Author: 東引警察所 2016-11-06 08:24:58 Views: 712

 

 

郝市長最引以為傲的政績是建立全市嚴密的監視器系統,姑且不論台北市是否成為「楚門的世界」,但不可諱言的散佈全市的監視器系統,確實讓警察局在刑事犯罪偵破率上助益很大。然則秦儷舫議員卻發現,應該使用公用電力的監視器系統,卻有為數不明的監視系統用電,私接入文山區某社區公設用電中,此舉已構成刑法「竊盜」之嫌,警察局有必要查明事件原委,並給民眾一個清楚的交代與補償。

秦儷舫議員指出,目前使用中的監視器系統,除了警察局97年開始建置於全市的13699支監視器外,尚有以前里辦公處還沒報廢的系統,另外還有警政署撥款至分局,由分局自行招標建置的監視系統,據了解91年、93年、95年都有這樣的建置。這些建置案都由各分局自行招標、驗收,問題是業務承辦的分局民防組幾乎都不是這方面的專才,驗收時只能查查角度對不對、畫面清不清,至於用電從那裡來?品質好不好?幾乎全由承包廠商說了算數,完全沒能力去查證,故而這些監視系統的品質可想而知,高明不到哪裡去。

就在10月份,秦儷舫議員前去某社區主委家中作客時,正好遇上社區工作人員報告,大樓公共電力供應發生問題,導致延長線有燒熔的情形,且有派出所同仁前來查詢是否社區將電源關閉,導致警局監視器無訊號情形發生,幾經徹查,確定文山二分局管理的某一系統監視器使用該大樓之公共用電。警察局更以公文答覆,該組設置僅有五具監視器,經過管理委員會同意引電,且耗電極小,每具監視器僅僅15瓦,以台電120度以下非營業用電,每度僅需2.10元,每月約23元,五組攝影機每月115元。

秦儷舫議員表示,警察局說法經不起考驗,首先該大樓從主委到總幹事,從未知悉警察局要求由該大樓引電事宜,且實際以電流表測試,該條電線之電流高達22安培以上,22安培×110伏特電壓=2420瓦/小時,如以警察局所稱每具監視器僅耗電15瓦,那這個電流量就足供161具監視器之用!況且該大樓公共用電每期繳費都高達4萬多元以上,怎麼能以非營業用電且120度以下計算呢?秦議員以此電流計算,每度電取中間值4元為計算基礎,每年電費就高達84796元。

秦儷舫表示,未經住戶同意引電,已經構成刑法上的竊盜罪,倘使警方不知情也就罷了,問題是分局同仁會在斷電的同一時間跑到管委會詢問,顯然是知情狀態,況且回覆議員的詢問避重就輕,耗電量取最小值計算,企圖誤導事情真相,心態可議。問題是,以現場所量測的電流值來看,這條由社區拉出去的電源線,絕不可能只供應區區五組監視器使用,警察局有必要立即清查線路用電情形,還給民眾公道。公務用電本來就不該貪圖方便接用民間電力,縱使一度電也不可以。為此,秦議員要求警察局立即針對全市監視器用電狀況再一次全面清查,避免再有誤用民電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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