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辦理102年度花蓮縣街頭藝人徵選活動

Author: webwave970 2016-07-01 08:41:04 Views: 457

 

 

街頭藝術是近年來蓬勃發展的一種表演型態,街頭展演種類與人數都大幅成長。近年來花蓮縣政府積極推動觀光,期盼能夠藉此能幫助文化意涵的加強,使街頭藝人深具在地特色,讓街頭藝術成為花蓮人熟悉的城鄉風貌。

 

花蓮縣文化局6月29日在文化局你來廣場戶外舞台前辦理102年度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審查,這次共計有13組「視覺藝術類」和51組「表演藝術類」參與「花蓮街頭藝人認證」的活動。大家拿出獨門絕活,現場有各式各樣的樂器、扯鈴、占卜、魔術、火舞、花式藍球等表演,其中還有三位身心障礙者參加徵選。

 

 

花蓮縣文化局副局長劉美珍表示,為了鼓勵街頭藝文活動多元發展,培養民眾參與藝術活動之習慣及豐富本縣公共空間人文風貌,每年持續辦理街頭藝人評選活動並利用本縣辦理各大小型活動中推薦或邀請優質的街頭藝人參與演出。

文化局將陸續與其他機關協調,盼能有更多機關一同加入開放街頭藝人空間營造的行列,目前已開放之空間包括花蓮縣創意文化園區、鯉魚潭戶外舞台、七星潭賞星廣場、火車站前廣場、娜荳蘭廣場、吉安文化廣場、干城火車站、南埔公園、壽豐鄉公所停車場、卓溪多功能活動中心、玉里火車站前廣場、璞石閣公園、富里公埔文化館、拔仔庄常民文化館、石雕博物館咖啡廳外廣場、文化局演藝堂前戶外舞台、松園別館、鐵道園區一館、二館、美崙溪畔日式宿舍、吉安慶修院、南濱公園、時來運轉噴水池、鐵道商圈、金銀島、遠東百貨、北濱外環道上方活動空間、六期重劃區陽光電城等,計有13個單位提供28個地點,供街頭藝人申請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