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公司田溪橋遺蹟

Author: 淡水公司田溪橋遺蹟 2016-05-27 12:25:00 Views: 1518

 

 

淡水公司田溪發源自大屯山,溪長約15公里,為淡水鎮內第一大溪流,流經港仔坪注入臺灣海峽。

 

 

 

公司田相傳為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供應淡水及雞籠守軍物資所開闢遺留的。

 

 

西元1654年,據《巴達維亞城日記》得知,漢人已被允許到淡水,人數逐年增加並用牛耕作。

 

約在今淡水大庄一帶,可說是漢人在北臺灣最早的開墾地,極具歷史意義。

 

同年荷蘭人繪「淡水附近及雞籠圖」標示今油車口一帶有漢人居住聚落,今大庄一帶為公司田西南畔疑似有稻田的圖形。

 

因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所開闢的田,故此溪以公司田溪而命名,而其上之橋,稱為「公司田橋」。

 

公司田溪橋位於淡海新市鎮內,淡海新市鎮計畫為內政部依民國58年經合會擬定臺北基隆都會區域計畫時,即規劃為牛埔子新鎮發展地區。

 

民國78年住宅建設委員會議決定,選定淡水北側農地優先進行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工作,並由臺北縣政府於80年初公佈實施,於82年發佈實施第一期細部計畫區並修正主要計畫,全區採分期分區發展,並以區段徵收作整體開發。

 

「淡海新市鎮」在淡水市區北方約一公里半處,南起淡金公路二號橋(鴨母堀),北到九號橋(灰窯子),東起往北新莊路上的水源國小東側,西到海岸線。

 

此區非全都市用地,以農業區、山坡保育區或廢耕農地,夾雜著聚落、工廠、軍事用地和墳墓等未開發土地為主,屬地廣人稀(人口不足萬人),取得住宅用地約三百公畝,可興建六萬五千戶的住宅。

 

「公司田橋」原本是座木板橋,每當豪雨發生時,橋板就會被沖到下游,等到雨過天晴時,鄉民才又將它搬回原處。

 

咸豐十年(1860)的夏天,因颱風雨勢過大,橋板被沖走後就不知漂流到何處,於是大家提議建造一座石橋,石材打鑿自下游雙溪口。

 

二年後,石橋終於完工,。

 

此橋是昔日淡水、雞籠間的交通孔道,亦是駐軍戍守及傳達軍書必經之咽喉。

 

據「重造公司田溪碑記」得知:該橋最晚在嘉慶年間就已經建造,後因洪水沖毀而在同治元年(1862)重建,同治10年的《淡水廳誌》也記載公司田橋原係柴橋,嘉慶十七年(1812)業戶何錦堂等修換同治二年改造。

 

道光元年(1821)大風雨,橋被洪水沖走,後來僅作臨時性的橋樑。

 

咸豐十一年(1861)夏颱風雨勢滂沱橋板漂流不知所往,莊人於是議定重造石橋,由吳際青等董事邀集淡北豪戶出資建橋,除了林恆茂、張德寶等富商外,淡水祖師公翁濟美、龍山寺洪雨記、關渡媽祖宮黃興遠等寺廟以及北港塘的文館、滬尾課館均共襄盛舉,公司田橋的規模及其重要性更加凸顯。

 

該橋的石橋板打鑿自下游雙溪口,其石母遺跡尚存,次年新橋完工便一直沿用下來。

 

淡水公司田溪橋遺蹟
地址:新北市 淡水區(淡水鎮)新市段50 地號(淡水新市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