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運河安平海關
Author: 原臺南運河安平海關 2016-01-26 06:20:41 Views: 593
清咸豐8年(西元1858年)清政府與英、法、美、俄國,簽訂「天津條約」,規定各埠成立劃一的海關。
臺灣於「天津條約」中開埠後,設置淡水關及臺灣關,一共開放4個口岸,兩正口及兩外口,滬尾和雞籠合稱淡水關,打狗和安平合稱臺灣關。
日明治28年(西元1895年)日本接收臺灣後於10月28日設立安平稅關。
隔年,臺灣改適用日本與各條約國之協定,允許各國人民和船泊,在安平、滬尾、雞籠、打狗等四個通商口岸,自由往來,居住經商。
日明治34年(西元1901年)將4處稅關裁減為淡水及安平2處,統一全島稅關事務。
打狗改為支署,歸安平稅關管轄。
日大正15年(西元1926年)臺南新運河開通。
日昭和5年(西元1930年)安平海關移至新運河安平船塢,原海關建物設置安平水產學校。
西元1945年分置臺北、臺南兩關,安平海關改設財政部臺南關臺南支關安平支所。
民國58年(西元1969年),海關總稅務司署將臺北關分為基隆與臺北兩關,臺南關改高雄關,設置臺南支關安平支所。
民國67年(西元1978年),安平支所移至新安平港,原安平海關建築閒置。
民國92年(西元2003年)原安平海關指定為市定古蹟。
民國94年(西元2005年),原臺南運河安平海關,設置運河博物館。
原臺南運河安平海關
地址:臺南市安平區安平路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