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5 新北市 新店區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Author: 臺灣交通鐵道影像 台湾の鉄道映像 Taiwan Railway Movies (BV2DP) 2016-04-07 13:44:14 Views: 912

 

 

2014.4.5 新北市 新店區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Wiki: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位於台灣新北市新店區,過去常被稱為景美看守所、警總看守所,原為戒嚴時期的警總軍法處和國防部軍法局所在地,過去曾是當時羈押並審理犯罪軍人、一般重刑犯和政治犯的重地[1][2]。

 

1999年,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高等軍事法院、最高軍事法院、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等多個軍方的法院及檢察單位入駐此營區,此時營區正式名稱為「國軍新店復興營區」。

 

 

2002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決議將此營區登錄為歷史建築,並規劃為人權紀念園區。2007年國防部將營區移交文建會,2007年11月一度委託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2008年11月改由文建會自行經營。[1][2]

 

目錄
1 沿革
2 建築
3 參考文獻
4 外部連結
沿革
1957年6月,軍法學校(今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成立[3],校址即為今園區範圍。1967年7月1日,軍法學校併入政工幹校(今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並遷離原址;次年,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的所屬單位和看守所遷入[1]。

 

1970年,國防部軍法局遷出,僅所屬法庭及看守所仍留在此地,並興建「軍事情報局看守所」。1985年,軍情局局長汪希苓因涉入江南案而被羈押於此,現今園區內的「汪希苓軟禁區」即在此時建立。[2]1992年7月31日,因警總裁撤,警總軍法處看守所改隸軍管區海岸巡防司令部[1][2]。

 

1999年,原屬於部隊的軍法組織改制,編成地方、高等及最高三級獨立的軍事法院暨檢察署,即所謂「軍法地區制」[4]。園區內的國防部軍法局也改制為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高等軍事法院與最高軍事法院三院暨檢察署,看守所則改隸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管轄。整個園區被稱為「國軍新店復興營區」[1]。

 

2002年,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決議,整個園區被登錄為歷史建築,並規劃就地保留為景美人權紀念園區。2007年,園區移交文建會經管,11月曾委託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管理,2008年後又收回自行經營,改為景美人權文化園區[1]。2011年文建會(今文化部)於園區內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管理此園區。[2]

 

建築[編輯]

 


景美人權園區周邊道路及園區內建築簡圖
入口意象
園區入口意象名為「禁錮與解放」,由簡學義設計,由兩座向內傾斜的水泥高牆構成,從中仰望可看見一線天空,並有鐵線彎曲構成的白鴿,象徵被關押者的一線希望,以及重獲自由的意象[5]。